保姆涉虐1歲女嬰 辯方指女嬰從無受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10/25 15:30

最後更新: 2017/10/25 15:30

分享:

分享:

女保姆於去年2月起周一至周五受僱為一名婦人托管其約1歲女兒,惟婦人約於3月始發現女兒大腿內側、背部等有瘀痕,直至同年5月決定一星期後辭退保姆及報警求助。涉案保姆否認一項虐兒罪,案件今開審。辯方則指女童母親於女兒托管期間,從沒有詢問女兒情況,因女兒根本沒有受傷。

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邱玉明(34歲),被控於去年5月8日至13日,於葵涌一個公屋單位內虐待一名1歲女童。

女童母親作供指,她於網上討論區舉辦的親子活動中認識被告,去年2月起以月薪6,200元聘請被告任保姆,並提供奶粉及尿片等物資,被告逢星期日晚至星期五晚照顧女嬰。女童母親指,同年3月下旬她為女兒洗澡時發現女兒兩隻大腿均有瘀傷。及至4月15日她發現女兒的背部有瘀傷及大腿有紅印,被告解釋是女嬰爬上嬰兒床時弄傷。

女嬰母親於5月8日告知被告將於一星期後辭退她,被告要求一個月通知期,女嬰母親指雙方並無簽合約而拒絕。女嬰母親於5月13日接回女兒時,被告激動地指她違反勞工法例,並會控告她。女童母親其後發現女兒頭頂、背部及大腿均有瘀痕。

辯方指出,根據被告與女童母親的whatsapp 記錄,女童母親於3月下旬至4月中未曾詢問女兒托管時的情況,原因是女兒根本沒有受傷,女童母親否認說法,並指她曾以電話聯絡被告;下午續審。